法定審計
根據香港公司條例(第六百二十二章),在香港註冊成立的有限公司每年均需要委聘一位獨立的執業會計師為其審核該年度的賬目。按照《公司條例》、《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會計準則及會計指引》及其他相關法例,TJA提供審計服務審核公司每年度的財務報表以協助企業遵守相關審計申報的法定要求,並將按照核數準則對損益表、資產負債表以及相關票據進行審核,以及對企業制定的會計制度按公認會計準則進行評價,並評定該會計準則在實際應用過程中是否有效。
另外,若有限公司發生業務,依據香港稅務條例(第一百一十二章)規定所有在香港註冊的有限公司在呈交利得稅申報表時,須一併附上核數師報告書以證明財務報告表的真實性和公允性。
審計用途及收費
TJA會根據企業的財務報表和會計記錄提供針對性的經營業績評估,向客戶管理層報告重大問題的存在(如有),提出改善方案,務求提高公司管治水平,發揮審計報告的最大作用,有助於:
- 銀行借貸
- 公司報稅
- 保障股東利益
- 申請政府資助
TJA的審計報告不僅評估財務信息,還會考慮企業可能面臨的營運風險,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以保障股東權益。我們根據公司規模大小、行業性質、交易數量、複雜程度及核數風險作出報價,務求提供最適合的服務。